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我校拟从广东财经大学调张可乐同志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部门 | 姓名 | 性别 | 学位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职称 |
城市学院 | 张可乐 | 男 | 硕士 | 广州美术学院 | 设计艺术学 | 讲师 |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7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调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
地 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室:020-39325774jwb@gzarts.edu.cn
人事处:020-39362020rsc@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7月24日
标签: 拟调 公示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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