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2024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公告要求,经研究,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2024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县卫健委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况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7月26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睢宁县睢河街道睢河北路(永昶路口)卫生健康委员会A116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5.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可先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8.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资格证等。
上述证件及岗位审核需要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请按顺序摆放。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
3.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附件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妥善保管。
4.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附件:1.2024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个人委托书
4.同意报考证明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下载:1.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pdf2. 附件1:2024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3. 附件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pdf4. 附件3:个人委托书.pdf
标签: 睢宁县 分数线 复审 笔试 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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