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3名

招聘人数:93名

报名时间:7月22日至7月29日

报名方式:滨湖公安分局和滨湖交警大队均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网上报名需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考核方式:包括体能测试、心理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评,笔试和面试根据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最终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公安工作需要,滨湖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表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过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10.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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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图)

本次招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滨湖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滨湖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采取不同的报名方式。

(1)滨湖公安分局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招聘报名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9日。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学信网查询结果)、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到滨湖区青莲路58号(滨湖公安分局)门卫室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529256183@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考岗位”。

(2)滨湖交警大队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招聘报名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9日。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学信网查询结果)、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到滨湖区蠡溪路255号(交警支队滨湖大队)门卫室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106673506@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考岗位”。

2.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滨湖公安分局报名咨询电话:0510-66070039,滨湖交警大队报名咨询电话:0510-85805638;监督电话:0510-66070000;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与聘用

(1)体能测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步招录程序,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评

体能测试合格后,需要参加心理测评,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主要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常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简章招录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出生。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同时报多处,多报视为无效。

4.此次招聘由滨湖公安分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7.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报名表.xls

标签: 滨湖 警务 公安分局 招聘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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