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安县202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共有 1名考生第二批进入考察阶段,现将考察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考察安排
1、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各用人单位组成2人或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2、考察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到2024年2月9日(星期五)前完成。
3、考察内容。考察组要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方式。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被考察人员情况。
5、考察组同被考察人员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身体状况、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印证相关评价意见,了解个人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
6、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村、社区)或者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就被考察人员政治素质、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7、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学籍材料、党团材料、工作经历、工资社保等相关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是否有涂改现象。
8、考察工作中发现被考察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三、考察要求
1、本人档案材料。请被考察人员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前到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开具调档函。个人档案材料上交时,档案袋以及封签必须完好无损,否则不予接收。
2、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的证明。请被考察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3、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请被考察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请被考察人员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5、被考察人员务必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到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联系。如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6、本公告发布后,请各用人单位立即安排考察事宜,被考察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要求参加考察,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负。
7、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台安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 联系电话:0412—4890303
附件:台安县202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第二批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考察 人员 台安县 2024 社局 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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