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市(县)公办教师回雄任教意向摸底的通告

南雄市教育局发布公告,面向外市(县)公办教师进行回雄任教摸底。有意向回雄任教的教师需具备南雄籍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具有南雄籍,或夫妻一方在南雄工作且为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等条件。申请教师需在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纸质版《外市(县)公办教师回雄任教登记表》和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此举旨在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推动县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面提高我市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推动县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经研究,决定对有意向回雄任教的外市(县)公办教师进行摸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具有南雄籍,或夫妻一方在南雄工作的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

2.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特殊教育、中职学校、小学及以上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提交申请时限和所需材料

申请教师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外市(县)公办教师回雄任教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交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并扫描二维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751-3825197

邮箱:nxjyrsg@163.com

附件:1.外市(县)公办教师回雄任教登记表.xlsx

2.外市(县)公办教师回雄任教登记二维码.docx

南雄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回雄 南雄市 教师 公办 外市 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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