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各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4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各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信息截止时间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现将取消的岗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审核通过人数 | 备注 |
1010 | 公共卫生 | 1 | 1 | 0 | 取消 |
2007 | 医学检验 | 2 | 51 | 0 | 取消 |
2008 | 医学影像 | 12 | 17 | 0 | 取消 |
1004 | 中药学 | 2 | 8 | 2 | 取消 |
2010 | 公共卫生 | 2 | 11 | 4 | 名额递减,招聘1名 |
2024年7月22日
标签: 核减 荥阳市 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 乡镇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