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2024年度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实施方案》要求,经吕梁市2024年度教育局事业单位招才引智领导组研究,现将体检与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与考察对象
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6日
集中时间:2024年7月26日上午7:50
集中地点: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门口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开放大学(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吕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技岗位11、专技岗位12)、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4、专技岗位5)、吕梁市直春苗幼儿园(专技岗位1)、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技岗位1、专技岗位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其它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吕梁市教育局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等情况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吕梁市教育局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
吕梁市教育局招才引智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标签: 引智 吕梁市 教育局 事业单位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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