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同意录用吴真昱等3名同志的批复》(南组复〔2024〕88号),同意录用韦艺萱、韦增硕、吴真昱同志为我局公务员(试用期1年,从2024年7月16日报到之日起计算)。经研究,决定:韦艺萱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同意录用吴真昱等3名同志的批复》(南组复〔2024〕88号),同意录用韦艺萱、韦增硕、吴真昱同志为我局公务员(试用期1年,从2024年7月16日报到之日起计算)。
经研究,决定:
韦艺萱同志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前期科试用期公务员;
韦增硕同志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学技术科(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试用期公务员;
吴真昱同志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管理科试用期公务员。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印发
标签: 试用期 艺萱 南宁市 录用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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