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宜春市司法局(地址:宜阳大厦中座7楼705办公室),联系人:宋容,电话:18207020398,0795-3997793。报名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业务技能证书、近期免冠彩照、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
考核方式: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面试入闱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最终拟录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编外用工人员1名;
2.工作地点:宜春市司法局(地址:宜阳大厦中座7楼)。
3.岗位职责
(1)负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接收、受理工作;
(2)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文书送达工作;
(3)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录入、整理和归档工作;
(4)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的咨询、接待工作;
(5)其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具体案件办理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无不良社会记录;
3.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善于学习、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
6.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后出生),男女不限,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到4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7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宜春市司法局(地址:宜阳大厦中座7楼705办公室)。联系人:宋容 18207020398,0795-3997793。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业务技能、职称证书和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与报名登记表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5)《宜春市司法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上附电子照片;
(6)个人简历及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笔试: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具体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内容: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宜春市司法局官网公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合计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4.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就业网和宜春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录用: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薪资待遇
试用期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3250元左右/月(包含五险一金),另每月发放600元用餐补助。
本公告由宜春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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