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2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张掖市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张掖市种子管理局拟选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名,管理岗位1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县区、乡镇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及以上(截止2024年6月30日)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除见习期外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体指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张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示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或者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批准聘用的第一个聘期内的。

7.未经县区人社(组织)部门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供的材料到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675号农业大厦902办公室)报名。

3.需提供的材料:

(1)《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县区人社/组织部门公章),近三年考核结果复印件(年度考核表或考核备案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情况证明。

(7)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6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须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张掖市农业农村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通知。

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进入面试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选调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市农业农村局派出3名干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复查人选资格条件。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五)体检及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体检合格人员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及市种子管理局、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选调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市农业农村局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

参加公开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调入的,按公布的选调职位(岗位)类别重新认定岗位等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以上情况均按新聘后的岗位等级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三)公务员、参公人员经选调调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主动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按调入单位设置的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笔试、面试结束后,在张掖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张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6-6915028    13830612811

公开选调工作由张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936-6915019  13909360900

附件:1.张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2.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张掖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doc

标签: 张掖市 选调 工作人员 农村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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