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前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景教〔2023〕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10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景宁畲族自治县2024年首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计划表》(附件1),可登录景宁政府网(http://www.jingning.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应试者应符合招聘计划中关于学历、专业、户籍、年龄等相关要求;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职位。
(二)01岗位面向在景宁幼儿园任教3周年及以上的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具体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现由景睿人才科技有限公司(原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幼儿园工作满3周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仍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02、03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在景宁幼儿园任教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得报考。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下同),面向幼儿园任教3周年及以上劳务派遣教师的岗位(01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及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工作需求。
(七)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2.“景宁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5日11:30止;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网络报名方式如下:
(1)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初审状态查询:报名成功后可采用扫描二维码进行初审结果查询。
说明: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在2024年2月5日下午15:00-17:00到现场报名处(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提供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与现场报名人员一并进行笔试和面试。
4.报名时需上传或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3)本科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仅岗位01需提供);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考试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组织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前教育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并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及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模拟上课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技能测试或者模拟上课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模拟上课成绩×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人事管理事宜按《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及时留意招聘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二)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应聘者考试违纪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被聘用对象与景睿人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五险一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
(五)新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组织安排到乡镇幼儿园任教。
本公告由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0578-5081341,0578-5085101
监督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5089286
附件: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2024年首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计划表(1.25).xlsx
附件2: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报名表.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景宁畲族自治县 招聘 报名 幼儿园 聘用 劳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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