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7月25日
报名方式:个人申请,填写《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经所属村委会、乡镇政府、区域站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起报送至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527室。
考核方式:组织专家评审,包括个人陈述、展示工作成果或业绩、专家点题询问;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协议后,通过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包括期中抽查和期终考评。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3〕162号)文件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决定在我县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特聘计划,面向全县招募5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自愿的原则。
二、招募条件
1.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能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年龄不超60周岁(由县财政发放工资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3.本人所发展产业的技术、品质、质量等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4.同等条件下,具有涉农专业学历,或者中级(含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或者能在某一农业产业发挥技术引领作用者优先。
三、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在马铃薯、蔬菜、畜牧、林果、中药材、食用菌、杂粮等产业领域内,拟公开遴选特聘农技员5人,从事马铃薯、蔬菜、畜牧、林果、中药材主导产业各1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解决技术难题。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建立或对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组织普通农户和致富带头人开展技术观摩,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学种养水平。
5.调查、收集、整理服务区域主导产业生产与技术需求信息,监测农业疫情、灾情等动态信息并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农技人员处理相关技术问题。
6.积极向本辖区区域站报道,配合区域站开展农技服务。
7.及时完成其他应急性任务。
四、招募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愿报名的,按招募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填写《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附件1),经所属村委会、乡镇政府、区域站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起报送至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527室(联系人:尹晓玲,联系电话:0314-7528059),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7月25日。
2.组织专家评审。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评审结果公示。专家评审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以及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期中抽查和期终考评。
同时,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动态淘汰制,考核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优先续聘。
六、特聘待遇
由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列支补助资金10万元,特聘农技员聘用期间服务费总额20,000.00元/人(具体数额以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为准),特聘农技员个人的养老、医疗、工伤、意外等保险费均由个人自行承担缴纳,出现任何意外由个人负责,与农业农村局无关。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局2024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户籍 所在地 | 政治 面貌 | ||||||||
所在地(单位)及职务 | 身份证号 | 电话 | ||||||||
应聘产业 | ||||||||||
人员性质 | □农业乡土专家 □种养能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 |||||||||
学历 | 毕业学校、 专业及时间 | |||||||||
职称 | ||||||||||
个人在农业产业中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有关简历 | ||||||||||
荣誉(个人和所在单位获奖及荣誉) | ||||||||||
农技推广服务计划 | (可另附页) | |||||||||
真实性承诺 | 本人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字: | |||||||||
村委会意见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域站意见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 意见 |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申报表须正反打印
标签: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农技员 农技 招募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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