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乡镇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招聘人数:86名专任教师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09:0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下载填写《印江自治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及地点进行报名。

考核方式:遴选程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中小学学科知识和学前教育学科知识,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方式根据岗位不同,中小学学科岗位采取试教(试讲)的方式,幼儿园岗位以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遴选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大力推进“一区一县一试点”工作,有效保障县第七小学、县第十幼儿园的顺利开学,满足城区学校紧缺师资需求,进一步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乡镇(含中兴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遴选在职在编专任教师工作。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印江自治县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乡镇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本次遴选日常工作。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原则。

(四)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定校定岗、择优录取原则。

三、遴选的岗位和职数

城区学校共计划遴选86名专任教师。具体岗位职数详见《印江自治县2024年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遴选只分学段和学科、不分学校进行设岗,同一学段学科按同一岗位进行报考,根据遴选总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到低排序,按学校遴选计划进行选岗。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城区中小学面向县直学校、龙津街道、峨岭街道以外的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遴选;

2.城区幼儿园面向县实验幼儿园、龙津街道、峨岭街道以外的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是我县城区以外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2021年上半年参工的只提供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证明)。

2.学历及资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近1年以上实际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1年以上实际在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1年以上实际在初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且在县内乡镇(含中兴街道)学校任教满3年及以上(以参工及调动文件为准,时间计算至2024年7月27日);

(4)报考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原则上与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一致(以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为准)。因学校工作需要调整任教学科的由学校出具调整该任教学科证明。因工作需要,由小学调整到初中或幼儿园任教,或由初中调整到小学或幼儿园任教的,由现任教学校出具相应证明,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可正常报考相应岗位。

3.年龄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印江自治县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实施办法(修订稿)》《印江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素养测试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不适宜参加遴选或工作调动情形的;

(5)未达到聘用文件或合同约定的“申请调动工作岗位的最低年限”要求的;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特岗接转后工作年限未满3年的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遴选调动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试岗、考察、行文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2024年7月19日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jiang.gov.cn/)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09:00-17:00)。

2.报名地点:印江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印江自治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岗位表》(附件1)选择学段学科岗位,并附相关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应岗位遴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试岗、考察、行文调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5.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当年招聘类别(事业单位招聘、特岗计划招聘)、参加工作时间、县内乡镇(含中兴街道)工作年限及本校任教年限证明1份;

(4)所在学校出具的近一年任教学科证明原件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

(6)毕业证书(最高学历):审核原件,交复印件1份;

(7)教师资格证书:审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8)所在学校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1份;

(9)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报名表照片同底);

(10)其他印证资料。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予领取。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笔试总时长120分钟。

3.笔试地点:印江二中。

参加笔试人员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分值及内容:

(1)笔试总分:每套试题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遴选笔试内容为中小学学科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遴选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科知识。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报考人员可在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印江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不接受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6.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各学科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将各学科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遴选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

(1)中小学学科岗位采取试教(试讲)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试教时间10分钟。

(2)幼儿园岗位以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分。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除钢琴外,所需器材自带)。

4.面试内容

中小学岗位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为主。幼儿园岗位以艺术(音乐、舞蹈、美术、书法、艺术体操等)方面的才艺表演为主。

5.面试分数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遴选总成绩计算及拟遴选对象公示

1.遴选总成绩计算:

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遴选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拟遴选对象公示:

将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遴选学科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遴选对象。遴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遴选总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加试方式由县遴选领导小组确定。遴选总成绩和拟遴选人员名单,通过“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选岗

拟遴选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组织拟选调对象选定学校岗位(按拟遴选对象的遴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选岗),选岗后发放报到证到遴选学校报到上班。

(七)试岗

拟遴选对象实行为期12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拟遴选对象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保留在原单位。

(八)考察及调动

对试岗期满的拟遴选对象进行综合考察,经用人单位和县教育局考察合格后(使用《印江自治县公开遴选专任教师考核量化评分表》〈统考学科与非统考学科〉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达60分以上)按程序履行调动手续。试岗期考察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含副校长、副园长)报名参加遴选必须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

(三)公开遴选的教师,必须在遴选后的学校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整工作岗位。

(四)通过公开遴选调动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其职称、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已获得中、高级职称降低岗位等级聘用的,三年后参加本单位当年“按岗竞聘推荐”。

七、工作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遴选涉及的相关人员,均须执行回避有关规定。对在公开遴选工作任何环节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遴选对象的一律取消遴选成绩及遴选资格。

八、本《方案》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6222579(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6-622270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附件1:印江自治县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印江自治县公开遴选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印江自治县2024年城区学校

面向乡镇公开遴选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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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印江 专任教师 遴选 实施方案 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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