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河流管理与保护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补充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上图的通知》要求,景谷县水务局委托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辖区内四道河、缅寺河、那河、罕太河4条径流面积在50km²-1000km²河流的管理范围补充划定。
现对景谷县四道河、缅寺河、那河、罕太河4条径流面积在50km²-1000km²河流的管理范围补充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尹政
联系电话(传真):0879-5227450
电子邮箱:jgxhzzbgs@163.com
地址:景谷县人民路6号水务局
附件:景谷县四道河、缅寺河、那河、罕太河补充划定范围成果
标签: 景谷 缅寺 那河 太河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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