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体检通知

根据肇州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表须医师签字并盖章,需提供检验结果报告单、心电图、胸部X光等。体检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请于2024年1月29日前将体检表及相关报告原件送至肇州县政府二号楼2楼公共法律服务股210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肇州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要求,现就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递补名额如果出现排名并列,按照计算机实践操作成绩分数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具体要求:

1、考生自行打印体检表,并粘贴照片。

2、《体检表》中每个体检项目医师签字处均需由医师写明是否合格并签字,体检结论及建议处填写总体体检结果,主检医师签字并由体检医院盖章。

3、血常规、免疫、尿常规等检验项目必须提供检验结果报告单;心电项目必须提供心电图;胸部X光必须提供检查结果报告单。

4、体检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请于2024年1月29日前将《体检表》及医院出具的相关体检报告的原件送到肇州县政府二号楼2楼公共法律服务股210室(县宾馆西侧),逾期未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459-8551027

附件:肇州县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体检表

肇州县人民法院肇州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体检 肇州县 体检表 考生 合格 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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