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依据市公告的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现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一、如果您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请按以下要求进行:
1.体检:请于7月22-24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或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附属中山医院体检时间上午7:00-11:00,附属新华医院体检时间上午8:00-11:00),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由医院统一出具并转交大连大学。 体检时请告知工作人员为大连大学公开招聘考生。
体检前建议保持正常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日饮食清淡;体检当日空腹;怀孕者或者可能已经受孕者,请预先告知医务人员。
2.考察:请于7月26日前出具综合意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说明是否存在公告中“不得报考的情形”,须注明出具人或证明人姓名、职务及固定电话。
目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其他人员由所在社区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
请于7月26日前先将考察综合意见进行扫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79425656@qq.com。之后再将政审意见原件进行邮寄,邮寄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鸿玮澜山一期,曹雨佳,13811807191。优先选择顺丰邮寄。
二、如果您决定放弃考察体检及后续环节,请按以下要求进行;
务必于7月26日前做出书面放弃说明,签字并加按手印,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同上;同时将书面放弃说明原件进行邮寄,邮寄地址同上。请务必杜绝放弃但不予告知的情况出现!
三、为更好的进行2024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工作,请进入体检的各位考生进群,微信二维码如下。进群后请备注岗位+姓名。
大连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7月19日
标签: 政审 体检 招聘 通知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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