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市办字〔2017〕212号)、《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市建发〔2021〕149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现将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人事处电话:029-88409163
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9-88409404。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29日
序号 | 申请人姓 名 | 所在单位 | 认定部门 | 婚姻 状况 | 家庭 人口 | 住房情况 | 拟申请 保障类型 |
1 | 陈默 | 体育新闻与传媒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已婚 | 3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实物配租 |
2 | 殷可意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单身 | 1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3 | 马晓然 | 体育教育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单身 | 1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4 | 张丽梅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 | 碑林区人社部门 | 已婚 | 2人 |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 租赁补贴 |
标签: 住房 碑林区 人社 保障性 人事处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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