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了抚州市南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794-7222223;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7254548。
附件:南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标签: 南城县 人员名单 聘用 公示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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