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气发〔2023〕81号)《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辽气发〔2023〕79号)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辽气办发〔2023〕4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非气象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26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向lnqxzp2022@163.com邮箱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5位岗位编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放弃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如主动放弃参加面试,须在确认邮件中提交签字后的放弃声明(详见附件2)扫描件。规定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27日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乘车路线:乘坐火车在沈阳站下车的考生乘207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沈阳北站下车的考生乘203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青年大街转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协议、通过报名系统导出的简历(1式5份)、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1式5份)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2022年、2023年的考生复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2023年9月以来社保未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报考生源地岗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毕业生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
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请于面试当天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二)面试地点
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
(三)面试成绩反馈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点对点发送给考生本人。
五、纪律要求
应聘毕业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或是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传真电话:024-83862061
(三)邮箱:lnqxzp2022@163.com
(四)监督电话:024-83862071
2024年1月26日
附件1: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非气象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xls
标签: 面试 复审 考生 2024 2023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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