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报名已经结束,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岗位核减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核减
2024年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核减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查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及录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纪违法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结束。
3、资格审查地点: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1室。咨询电话:0429-6111005。
三、资格审查提供材料
1、报名表一张(报名网站A4纸自行打印)
2、《2024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公开引进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签,本人签名处不得他人代签。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清晰复印件。
5、报名中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中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清晰复印件一份。
6、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发布后一周内向用人单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7、报考人员报考有“工作经历”需求的岗位详见《2024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8、诚信报名:考生需提供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6)。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如不按照本公告内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考试处理。
2、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3、面试公告将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通讯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绥中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5日
附件1:2024年年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核减表.xlsx
附件2:2024年葫芦岛市绥中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3:2024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附属学校公开引进人员基本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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