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条件 |
临床医师岗 | 专技岗 | 3 | 医学类专业(10);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合计:3个博士岗位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考注意事项
1.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登录我院官网招聘平台报名,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设置为必填项的信息必须填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695116
联系邮箱:yfy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交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从本科到最高学历)。
2.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1.采用科室考核和医院考核。
2.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最终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6年。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聘用。
2.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人员总量管理,享受医院购房补贴及医院青年人才培育项目,同时可以享受江西省“博士后九条”及南昌市“人才十条”等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其他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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