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20〕2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文件精神和《焦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20〕 2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文件精神和《焦作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招聘补录公告》要求,经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现对拟安置的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监督电话:0391-8866466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标签: 补录 安置人员 公益性 公示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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