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大学生(大众)创业园位于广仁大街路南33号楼和路北23号,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左右,秉承新发展理念,围绕我市 “3+3”主导产业,着力打造全省示范创业孵化平台。现有少量创业用房,公开招募创业企业项目入驻。
一、招募项目及计划招募数量
招募项目:产品研发、文化产品创意开发与经营、互联网+、在线旅游、人工智能、电子商务、新型就业创业服务、小型手工艺产品设计制作经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项目。招募数量:创业用房12间。
二、入园条件
入驻园区项目分为大学生创业和大众创业两个类别,均应为在一个登记失业周期(登记失业12个月内),并且初次创业的。
1.大学生创业入园基本条件:
(1)毕业年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教育部门认定学历的国外留学生、在台港澳毕业生、技师学院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初次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或已具有创业项目从未进行工商注册的。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初次进行工商注册或已具有创业项目从未进行工商注册的。
2.大众创业入园基本条件:
(1)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已具有创业项目从未进行工商注册,并承诺入驻后三个月内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
(2)初次创业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本市已注册企业或实体,其注册成立时间在1年以内的。
3、其他相关规定
(1)入园企业(项目)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大创园不对入园企业(团队)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承担责任。
(2)入园企业(项目)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必须是同一人,企业注册地应当在本市辖区。
(3)初次创业企业或正在筹划创业的项目可申报入园,创办人应取得《就业创业证》。
(4)不接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自主创业项目。
三、报名及提供资料
2024年1月2日8:30--2024年2月1日17:30。
(一)报名方式
申请报名可实地或网上报名,实地报名地址:广仁大街路南33号楼大学生创业园305室;网上报名可登录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网站右侧):在《承德市大学生(大众)创业园招募公告》附件中下载《承德市大学生(大众)创业园入园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hbcddcy@163.com邮箱,联系电话2563101、2562919。
(二)申报材料
1、入驻申请表,可当面填写申报或网上申报。
2、《就业创业证》编号和登记失业或登记求职的相关信息(可通过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系统查询)。
3、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报送能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创业项目创办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国外、在台港澳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内地)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5、已注册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合一证件),有公司章程的提供章程。
6、提交《入园企业(团队)主要成员情况登记表》。
7、提交入驻后三个月内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承诺书一份,签字(手印)。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入册,评审前提交一份(2024年1月29日至2月1日)报送到广仁大街路南23号承德市原就业训练中心办公楼304室大创园管理服务中心(电话2563101、2562919)同时提供各种证件原件,逾期将不再受理。具体评审时间根据要求另行确定时间。
四、评审方式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企业(项目),由大学生(大众)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聘请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公开评审,评审采取“8+7”路演方式, 即:创业项目申请人8分钟路演,7分钟答辩;创业项目团队采用PPT直观演示、创业计划书辅助的形式,对参评项目做相关陈述。评委公开打分,根据评审得分高低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招募名单。
承德市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承德市大学生(大众)创业园入园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籍贯 | ||||||||||
《就业创业证》 编号 | 发证日期 | ||||||||||
毕业证书编号 | 学历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
是否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 | 入园人数 | ||||||||||
申请入驻前是否有创业经历 | 是否注册 营业执照号 | 取得营业执照日期 | |||||||||
申请入驻 项目名称 | 申请入驻面积 | ||||||||||
入驻项目类别 | 1、产品开发类 2、技术服务类 3、商业服务类 4、其他 | ||||||||||
项目所处阶段 | 1、创意期 2、种子期 3、成长期 4、扩张期 5、成熟期 | ||||||||||
入驻项目简介及法人工作简历 | |||||||||||
个人承诺 | 本人承诺:如实提供个人材料和信息,不弄虚作假。自觉遵守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各项管理制度,不将创业用房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我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手印): | ||||||||||
大创园管理 服务中心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标签: 创业 入园 入驻 项目 失业 创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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