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了六名仲裁员。他们分别是杨宁、邓健群、杨思达、郭其奎、李韬和韦超新。仲裁员聘任后,将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通告如下:
杨 宁(仲裁员证号:Z.4500000003)
邓健群(仲裁员证号:Z.4500000006)
杨思达(仲裁员证号:Z.4500000005)
郭其奎(仲裁员证号:J.4500000009)
李 韬(仲裁员证号:J.4500000004)
韦超新(仲裁员证号:J.4500000014)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标签: 证号 仲裁员 劳动人事 仲裁 争议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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