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方式:符合引进条件并自愿回到广灵县工作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本公告附件1、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现从事临床工作且具有连续三年临床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连续临床工作时间),到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报名。
考核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70分为合格线,不达7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完毕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吸纳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聘用对象。
为了鼓励支持县外工作的优秀医学人才到广灵县干事创业,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切实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择优引进20名在外地工作的编制内优秀医学人才到广灵县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引进的原则;
(二)坚持现实急需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县内外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愿意为广灵县服务的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内的医学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素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的可放宽至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学历不限学位。
5.具有临床医师、临床中医师、眼视光技术师、放射医学技术师,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师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7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7月17日及以前出生)。
7.现从事临床工作,且具有连续三年临床工作经历。
8.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聘用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上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人员;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人员。
三、岗位数量和具体要求
本次拟引进优秀医学人才20名。
要求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
四、工作单位、岗位及待遇
(一)工作单位
引进的医学人才,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工作。
(二)工作岗位
根据引进医学人才所学专业和本人特长指定具体岗位。
(三)待遇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政策、社保政策和本县区域性标准执行。
五、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等各类相关信息均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引进条件并自愿回到广灵县工作的人员,下载并填写本公告附件1、附件2,同时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5、单位现从事临床工作且具有连续三年临床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连续临床工作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二)面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测评官由县引进医学人才工作领导组指定,一般由5-9人组成。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70分为合格线,不达7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完毕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吸纳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体验考察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并列者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排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引进医学人才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引进聘用。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聘用对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县编办、人社局统一帮助引进人员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根据所学专业和本人特长安排工作岗位,接受社会监督。
(六)咨询监督电话
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2-8822456
广灵县卫体局:0235-8822208
监督电话:0352-8838129
附件1:医学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附件2:诚信报名承诺书.docx
广灵县引进医学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4年7月17日
标签: 广灵县 医学 引进 人才 公告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