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文物保护中心关于公开招聘文物普查见习岗位的公告

招聘人数:2个文物普查见习岗位

报名时间:公告中未明确提及具体的报名时间,通常报名时间会在公告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需根据永新县文物保护中心的后续通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提交至县文物保护中心办公室(禾川镇民主街盛家坪路14号)。

考核方式:面试。采取简要面试形式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个人实际及面试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见习期满后,根据见习人员工作表现,出具见习意见。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帮助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进一步充实县文物保护中心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个文物普查见习岗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招聘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3.工作要求: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CAD绘图软件或其他建筑绘图软件、短视频剪辑、无人机驾驶经验者优先;

4.因文物普查工作强度较大,经常下乡,需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1.综合待遇:2000元/月(不提供住宿)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双休)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提交至县文物保护中心办公室(禾川镇民主街盛家坪路14号);

2.面试:采取简要面试形式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个人实际及面试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3.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人员不与我中心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见习期满后,见习人员自主择业;

4.考核:见习期满后,根据见习人员工作表现,出具见习意见。

联系人电话:周女士18879684008

0796-7711611

永新县文物保护中心

2024年7月16日

标签: 永新县 见习 普查 招聘 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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