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衡水市新华西路299号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考核方式:
1.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进行个人自我鉴定、座谈、外出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
2. 对形成竞争的岗位,且比例不达(含)1:9,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3. 对形成竞争的岗位,且比例超过1:9,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根据《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衡水市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衡人社字〔2024〕39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条件及方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人数
2024年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公告在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hengshui.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7月23日-7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地点:衡水市新华西路299号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8-2662174
3.报名要求
贴有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见附件2)。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另:准备与报名表所用照片同版的照片两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1.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经过个人自我鉴定、座谈、外出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阶段。
2.对形成竞争的岗位,且比例不达(含)1:9,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1)领取面试通知单
所有证件审核通过的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每场面试前,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比例内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采用加试方式,所得成绩高者优先。
3.对形成竞争的岗位,且比例超过1:9,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程序如下:
(1)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划定考试范围。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告知考生。
(2)领取面试通知单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按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公开选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按名次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每场面试前,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测评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考核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附件:1.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1.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
标签: 衡水市 选聘 事业单位 城乡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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