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7:00。
报名方式:系统报名。
考核方式:包括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包括和法律基础知识两方面的内容,题目类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3名;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名;仁化县人民检察院招聘1名;翁源县人民检察院招聘3名;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韶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合同制辅助人员:
(一)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害及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韶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期间相关通知事项请留意“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和“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系统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gsjcjggkzpldhtzsffzry2024),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进行报名,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韶关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署好姓名后扫描成JPG格式);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扫描件;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系统报名截止前取得学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5)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以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报考;(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在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00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初审,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报名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
2.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25日9:00至7月25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确认后,于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包括和法律基础知识两方面的内容,题目类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的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的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入围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各相应招聘检察院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相应招聘检察院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的,视情况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各招聘检察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和“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相应的招聘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
五、福利待遇
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福利,按照招聘检察院现行合同制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
六、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合同制辅助人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留意“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和“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事项,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五)各招聘检察院咨询电话:
1.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0751-8468118。
2.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0751-8468118。
3.仁化县人民检察院 0751-6802105。
4.翁源县人民检察院 0751-6841178。
5.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0751-6849151。
标签: 韶关市 检察机关 招聘 司法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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