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新闻采编人员2名(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劣迹;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5日至2006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传媒、汉语言文学专业,有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
5.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2.报名方式及审核: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将个人资料发送到2032318911@qq.com邮箱)、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3.报名者须上传的初审资料:①本人简历(含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本人户口页及户主页扫描件(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④毕业证扫描件⑤学历证书扫描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报名人将所有扫描件统一用“姓名+证件名称”的方式编辑文件名(例如:张三的个人简历、张三的身份证扫描件)。
4.资格初审: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新闻采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1.经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2.拟聘用人员在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1.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每月4600元左右(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在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四)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五)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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