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本公告及后续公告,均在中共眉山市委 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页面左侧“招考录用”专栏,链接为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8605。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7325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28)38168059(市委组织部)
(028)38168529(市人社局)
附件: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023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
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5日
标签: 眉山市 优秀人才 聘用 公示 文物保护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