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街道: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于2024年7月7日进行了区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面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下列考生通过了面试。请有关街道组织考生参加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入职标准体检,可以选择一院、二院、中医院、弋矶山医院、镜湖区医院),并完成考察。请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体检和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盖单位公章)交至区教育局。
联系科室:镜湖区教育局教育科
(镜湖区长江路政府办公大楼809室)
联系电话:3902619
附件1:2024年镜湖区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拟招聘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附件2:2024年镜湖区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要求
镜湖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
2024年镜湖区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拟招聘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拟聘用单位 |
1 | 薛明珠 | 女 | 汉 | 本科 | 区老年大学 |
2 | 杨 艳 | 女 | 汉 | 专科 | 天门山街道 |
3 | 高 洁 | 女 | 汉 | 本科 | 汀棠街道 |
附件2:
2024年镜湖区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要求
一、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设岗的街道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二、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在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与招聘街道签订特设岗位协议书。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53—3902605
标签: 镜湖区 特设 体检 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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