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请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益性岗位3名。
二、岗位职责
1.永康镇后勤服务岗:1名
2.永康镇忙度村劳务信息统计岗位:1名
3永康镇忙捞村忙捞河边保洁员:1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一:
1.男满50岁女满40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永德县户籍;
3.年龄:男18-59周岁、女18-54周岁以内,性别不限,文化程度:高中或以上;
4.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疾病。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7日.
2.2.报名地点: 永康镇为民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携带户口簿(户籍证明)、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13759302450,联系人:李主任。
4.体检:参照餐饮服务行业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录用:经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永德县政府门户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参加招聘人员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录用。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690元/月),工资待遇包括单位部分和就业经办机构拨付部分; 合同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883-5813993
永康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标签: 招聘 人员 报名 公益性 岗位 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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