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5名(其中文秘岗位3人、综合岗位2人)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组(县行政中心5号楼二楼),联系人:庾淇俊1367742099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干部专审表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以及《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3份)。

考核方式: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理论政策水平、文稿写作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分值权重为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分值权重为40%。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工作人员5名,其中文秘岗位3人、综合岗位2人。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1.选调范围

全县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2.资格和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业务素质,热爱组织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党建、组织人事工作经历或文秘材料写作经验;文秘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综合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现任职务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级为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

(5)存在任职回避或不宜调入情形;

(6)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选调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均计算到2024年7月30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截止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组(县行政中心5号楼二楼)。

3.联系人:庾淇俊13677420992。

4.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完成后退回);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干部专审表复印件(需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3份)。

以上所有材料及复印件使用A4纸,除证件书原件以外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由报考人员自行留存底稿。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对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综合能力测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文稿写作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笔试分值权重为6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权重为40%。

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报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重新确定选调计划。

(四)体检

选调人员分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对象;最后一名体检对象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审,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按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也不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安排试用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有关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上述程序实施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整个选调工作严格按本公告规定办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自觉接受组织、编制、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采纳。对工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15973318148。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标签: 城步苗族自治县 选调 组织部 工作人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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