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选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选聘县人民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一般在20-60周岁。
4.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
5.有调解工作经历且经验丰富的人员,可放宽到65周岁。
(二)不得选聘情形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任国家公职人员。
6.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疾病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
7.其他不宜从事调解工作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1 月31日(工作日8: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资中县司法局六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资中县苌弘路542号),联系人:黄晓冬,联系电话:13981427984。
3、报名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资中县司法局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主要测试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调解方法、技巧等方面内容,笔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法律素养、现场掌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聘任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聘任。
(八)解聘
当聘任人员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不遵守工作纪律或不正当履行工作职责时,应当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选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2.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福利待遇。实行基础补贴(2000元)+案件补贴+出差补贴。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资中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资中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4日
标签: 选聘 体检 资中县 报名 人员 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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