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进入“发现幼师”中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编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办法》、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给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核增教职工员额的通知》(银机编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相关规定,现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四)坚持主管部门统筹与招聘单位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23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年龄年限以发布日期为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xpec.edu.cn)、银川市教育局(https://jyj.yinchuan.gov.cn/)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应聘者登录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进入“发现幼师”中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应聘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资格证书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
3.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界面中自行查看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4.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具体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xpec.edu.cn)进行公告。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综合能力占比30%,专业能力占比70%,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分析论述题等。
(二)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网站、短信电话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三)笔试成绩可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查询。
(四)笔试最低分数线划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面试开考比例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安排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具体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xpec.edu.cn)进行公告。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一)时间:根据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时间为准。
(二)地点: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一楼会议室(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业勤南街)
联系电话:0951-4772086
(三)现场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均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银行征信记录;
(5)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6个月内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由本人填写的《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者视为放弃。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nxpec.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网站、短信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公告提前7日在学校网站发布。
(二)面试方式:教学岗位分学科采取“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九、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学校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十、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受检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一、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二、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等岗位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四、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银川市委编制办、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教育局全程指导监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1-4772086 13639581268
监督投诉电话:0951-4772034
附件:
1.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员额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3.专业目录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7月12日
标签: 员额 幼儿 招聘 宁夏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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