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医科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核、学科组评估、部门考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专家组面试、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拟聘用冶敏等7名博士(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学校举报。来信请寄:宁夏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人事处,邮编:750004,举报电话:(0951)6980034、6980030。接受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14:3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学校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宁夏医科大学
2024年7月12日
标签: 医科大学 聘用 公示 宁夏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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