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招聘程序,对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的5人进行考察(名单附后)。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名单不再公告)。
考察工作于2024年7月19日前完成。请考察对象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考察事宜。
附件:赤峰市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名单.xlsx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标签: 市直 赤峰市 聘用 事业单位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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