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城管执法外勤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人品端正,诚实守信,热情开朗,工作积极肯干,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团结协作及为群众服务精神;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文秘、汉语言文学、法律、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优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掌握word、excel等现代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退役军人考生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不含)以下。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局在职在岗人员;
7.在校学生;
8.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投递简历至邮箱lcxcgj7613665@163.com;或到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报名(柳城县白阳中路19号之一3楼)。
3.报名材料:(1)报名表1份(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4)其他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笔试
由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进行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及城管业务等相关知识。城管业务知识主要涉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对入围面试的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任职条件的,届时将通过电话告知入围人员相关面试事宜,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成面试考核组,根据笔试成绩,择优进行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提供半年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相关费用自理)。
(六)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体检情况,经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由劳动合同约定。
三、聘用形式及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即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定聘用人员后,聘用人员与柳城县政府平台劳务公司(柳城县长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柳城县长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柳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依法由本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劳务公司代扣代缴),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五、
其他及信息发布地址
1.在招聘过程中对报名材料、个人健康状况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报名人员请扫码入群,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公布,请及时查阅。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众号发布。
4.本公告由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0772-7613665。
附件:
附件1.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柳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微信通知群二维码.docx
标签: 柳城县 聘用 执法局 管理 人员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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