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公告

招聘人数:300人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前

报名方式: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县教育局北楼105室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考核方式:包括资格审查、签署回户籍地学校任教承诺书、组织笔试、组织选岗等步骤。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选岗由县教育部门牵头,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纪检全程监督。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临泉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方案》已经中共临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将临泉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有编有岗、面向村小及教学点原则;

3.坚持超编限额及兼顾就近方便原则。

二、分配人数

临泉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2024年拟安置300人。

三、岗位设置

详见《临泉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表》(附件)。

四、操作程序

1.报到及资格审查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须系当年招生录取时持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于2024年7月22日前到县教育局北楼105室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另:202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签订补充协议人员同时现场报到。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确定当年拟分配对象。

2.签署回户籍地学校任教承诺书

户籍为乡镇C、D区且愿意回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的,在报到时,现场提交《乡镇C、D区回户籍地学校任教申请书》。

申请回户籍乡镇学校人数未超过设岗人数的,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5:00前到县教育局南楼三楼签署《回户籍地学校任教承诺书》,不再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直接分配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逾期不再补签。申请回户籍地学校人数超过设岗人数的,须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C、D区回户籍地学校任教人员名单及剩余设岗情况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3.组织笔试

临泉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应分配人员,除已签署回户籍乡镇学校任教承诺书的,其余人员必须参加县组织的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2)时间、地点

拟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3)笔试成绩及排名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折合成笔试最终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笔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上述项成绩仍相同,则采取选岗现场抓阄的办法确定选岗顺序)。笔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届时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组织选岗

选岗由县教育部门牵头,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纪检全程监督,选岗结果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1)笔试前已签署回户籍地学校任教承诺书的应分配人员,直接确定分配岗位为本人户籍乡镇中心校。

(2)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在剩余岗位中按统一笔试最终成绩名次依次进行选岗。

考生选岗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开具选岗报到单,持选岗报到单到相应设岗单位接待处报到。

注:选岗后一天内允许调岗。申请调岗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选岗报到单原件,同时到县教育局南楼三楼办理调岗确认手续(提交申请书不参加笔试人员不参与调岗)。有调岗意愿的考生到设岗学校报到时,可先行登记暂不上交选岗报到单。在县教育局给予办理调岗确认手续后,双方分别持新开具的选岗报到单(原报到单教育局收回)到调岗后的乡镇学校报到,同时将调岗情况电话报告原选岗学校。

具体选岗时间以公告通知为准。

5.公示

选岗结果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分配去向。

6.报到

根据选岗结果,按时到选岗学校报到。

五、签约聘用

由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临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分配工作,确保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平稳、顺利、公正进行。

2.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人为干扰分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系当年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必须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分配等相关工作。

3.加强管理。2024年毕业的临泉籍乡村教师选岗后要按要求及时到校报到。定向培养师范生要自觉履行培养协议,坚守服务期合约。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统一笔试、组织选岗等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3963317(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5390513(县人社局)、3961993(县教育局)、

3961776(县教育局)

附件:临泉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表

临泉县教育局 中共临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泉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临泉县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表.doc

标签: 临泉县 乡村 教师 分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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