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规定,韦庆林等4名考生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具体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考察对象
参加此次人才引进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最多不超过2次的递补。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对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
三、考察时间
2024年7月12日至7月26日,外省人员考察工作可适当延长。
四、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将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其它事项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人才引进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黔人社通〔2023〕125)中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我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进入考察的考生考察期间不要远行,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我单位。
3、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在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邮寄个人档案到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的,将视同本人放弃人才引进聘用资格。
4、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公告》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需学历、学位的,考察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请考察对象密切注意。因考察对象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察对象自负。
咨询电话:0854-8758965(工作时间)
标签: 人才 黔南 师范学院 博览会 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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