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二、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市卫健委及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82号(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3日
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
临汾市人民医院 15383578707 庞老师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 0357-5557160 卢老师
临汾市儿童医院 0357-2217808 邓老师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 18735732524 杨老师
临汾市中医医院 0357-2286006 杨老师
临汾市卫健委人事科0357-3303993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未就业的须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特此公告。
附件: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示.docx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标签: 临汾市 复审 事业单位 招聘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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