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竞争性选拔校长的抄告》(永府办抄字﹝2024﹞471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校(园)开展竞争性选拔县城学校(园)副校长(副园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及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做到选拔办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选拔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拔职位
1.县城初中学校副校长5名,县城小学副校长3名。
2.县城公办幼儿园副园长3名。
3.因竞争性选拔考试及人事变动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竞争性选拔考试入闱考察人选中择优聘任。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能力;公正廉洁,担当实干,作风民主,团结同事,严于律己。
2.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熟悉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及方法,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教学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3.2021-202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报考初中副校长职位的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以上教师编制;报考小学副校长职位的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以上教师编制;报考幼儿园副园长职位的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编制。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中专、少儿体校、特教学校及教体局机关人员(含跟班人员)在符合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条件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报学段。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
(3)2023-2024学年上学期期末教学成绩,所任教主要学科(不含兼任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列全县同年级同学科任教人数后20%的(采取去尾法保留整数部分)。教体局机关人员(含跟班人员)此项不作要求。
(4)2021年秋季以来,师德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一票否决情形的;
(5)其他不适宜提任管理干部职务情况的。
(二)岗位条件(所任职务以县教体局备案文件为准)
1.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任职条件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担任学校中层正职1年及以上;
(2)现担任村小校长(学校规模要求现有学生100名及以上,中心小学提供证明)3年及以上;
(3)县教体局机关工作人员(含跟班人员)。
3.年龄为46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4.报考人员从教、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
5.学校报考人员须经学校同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四、选拔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动员部署、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和正式聘任等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7月11日前发布《竞争性选拔县城学校副校长公告》。各学校按照公告的选拔条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符合选拔条件报考人员须向学校提交书面报考申请。
(二)组织推荐。各校结合个人报名,召开党组织会议,对照选拔条件,根据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2023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评被推荐为后备干部的教师优先推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后,通知其本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学校须在《报名登记表》内“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6日8点半至17点持学校签署意见并盖有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任职批复、荣誉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到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具备相应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予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人数与竞聘职位名额至少达到3:1的比例,如未达到该比例,则根据实际报考人数,调整或核减该职位选拔名额。
(四)个人业绩(15分)
(1)任教以来个人获得荣誉(3分封顶)。①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先进)教师、优秀(最美)班主任、十佳师德师风标兵(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优秀副校长、优秀中层干部、十佳最美教师,荷花奖、杏花奖、小荷奖获得者:县级0.3分,市级0.5分,省级1分,国家级2分;②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表彰:中考优秀学科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级0.3分,市级0.5分,省级1分;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县级0.3分,市级0.5分,省级1分。(获奖计分以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同一年同一奖项获不同层级奖,取最高层级奖计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2)任职经历及后备干部(4分封顶)。任教以来担任中层处室正职(村小校长),计0.3分/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任职经历可累计,时间按年头计算。2023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评被推荐为副校长后备干部,计0.2分。
(3)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优秀(1分封顶)。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每次各计0.2分。
(4)个人教学成绩(7分):按2021-202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抽测或初中学考、小学毕业会考全县平均分排名分别计分。报考者计分公式为:[(农村学校或县城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报考者任教学科平均分在农村学校或县城学校排位数+1)÷农村学校或县城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人数]×7分。
无教学成绩人员此项得分计分办法为:报考岗位所有人员得分平均分×90%。
报考者教学成绩最后得分为三个学期的平均分。
(五)笔试(40分)
考试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管理等有关知识。
考试时间:2024年7月21日,上午8:30-10:30。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考试地点:恩江中学摘星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个人业绩得分情况进行公示,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19日前到局人事股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人员不得参加笔试。根据个人业绩和笔试合并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六)面试(45分)
面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上午8:00开始。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面试地点:恩江中学摘星楼
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公示个人业绩、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如达不到比例,则入闱面试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如总分相同,则2023年度后备干部确定为考察人选。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对入闱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入闱人员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工作表现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任前公示。按照程序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九)正式聘任。任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进行聘任。
五、其他
1.参加竞争性选拔考试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入闱组织考察后不得放弃任职,否则取消2年内同类考试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竞争性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暑期竞争性选拔县城学校副校长报名登记表
附件:2024年暑期竞争性选拔县城学校副校长报名登记表.doc
2024年暑期竞争性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标签: 永丰县 竞争性 副校长 选拔 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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