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招聘人数:30人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培训等步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适应新时期新疆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壮大拜城县社区工作力量,建强社区干部队伍,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及《拜城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拜城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限专业、户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计30人,均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达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见岗位表),在拜城县社区工作满5年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指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7.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在职大专学历及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受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其他影响招聘规定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表详见《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培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其他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9日;

3.报名地点:拜城镇团结社区;

4.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渐变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3)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和复印件2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5.报考岗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7月23日—7月24日在拜城镇团结社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11:00—13:00。

2.笔试地点:拜城县第四高级中学。

3.考试科目及范围: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测试》;

(2)考试范围: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保密知识、民族团结知识、时事政治等。

4.考试要求: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考试人员须按考试规定的时间,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B铅笔、0.5mm黑色签字笔,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按时参加笔试。

5.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分、3分、5分;

(2)5年内获县(市)级(仅限县<市>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2分;获地区及以上(仅限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每获1次表彰奖励加3分;

(3)在军队服役2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加5分;

(4)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期满的加5分(含2024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笔试成绩公布:

2024年8月5日,笔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拜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拜城镇人民政府等公示栏张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8月5日—8月9日)。

(三)面试(2024年8月12日)

1.面试时间:

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

上午10:00—14:00,上半场(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为准)

下午16:00—20:00,下半场(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为准)

2.面试地点:拜城县第四高级中学。

3.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1)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2)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如入闱人数不足1:3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4.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前1小时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同一岗位面试结束之后集中公布成绩。

5.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有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6.总成绩公布

2024年8月14日,考试人员总成绩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拜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拜城镇人民政府等公示栏张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8月14日—8月20日)。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24年8月21日;

2.体检地点:入闱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

3.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拜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4.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经拜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底低分依次等额替补,等额内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政审

1.政审考察时间:2024年8月26日—9月4日;

2.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24年拜城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察政审表》,考察政审表由拜城镇党委负责发放至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到相关单位、部门考察,并报至拜城镇党委;

3.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需求、截止公示期前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4.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大厅、拜城镇等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9日—9月13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2.新聘人员要求。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拜城镇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拜城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1.新招聘社区工作者岗前培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培训期间,新聘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特殊事由不允许请假,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新聘人员在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将计入个人档案。

五、薪酬标准

1.对招聘录用后的社区工作者,由拜城镇与聘用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根据《中共拜城县委组织部 拜城县民政局 拜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拜城县财政局印发<拜城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拜党组发<2023>25号)文件精神执行,以社区工作者工资收入为基数,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对象要确保电话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聘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坚持诚信原则,对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拜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陈立 18909971703

监督电话:0997-8633675

附件1: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2: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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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

(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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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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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2024年拜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表.xls

标签: 拜城县 面向社会 招聘 工作者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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