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我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度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一)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各职位的面试人选见附件1。
(二)面试人选须按照遴选机关指定的时间、方式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遴选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遴选机关将终止其遴选程序。有关事项详见《2024年度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其问题解答。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
(三)因弃权、终止遴选程序出现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未达到3:1比例的,遴选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8日18:00。有关报考者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四)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22日前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络平台“遴选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面试人员将通过该专栏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报考须参加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遴选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将按照30%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详情请咨询遴选机关。
三、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选未参加面试或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遴选机关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附件:1、2024年度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xls
德州市公务员局
2024年7月11日
标签: 市直机关 德州市 遴选 面试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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