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稳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就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招募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报名流程
本年度见习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线下资格审核”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起,报满为止。
1、线下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本人)到阳高县劳动保障大楼四楼对外劳务合作股(404室)领取报名表,领表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户头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一寸和二寸红底彩照各2张,人事代理手册;
(2)失业青年:提供户口簿(户头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注:先到报名登记窗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登录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领取职业培训券《2024山西省创办企业培训》。
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到阳高县劳动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股(410室)办理。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就业见习人员登记为求职状态,失业青年登记为失业状态。
2、岗位对接
报名见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见习单位线下对接,对接成功者,填写相应表格、盖章、签字完成。
3、线下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请及时携带填好的表格等相关资料前往阳高县劳动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外劳务合作股(404室)进行见习资格审核。审核完成,现场进入微信工作群。
4、参加职业培训后,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报名全部结束。
二、就业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间待遇
(一)见习时间
本次就业见习的时间为12个月。
(二)见习待遇
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助,并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见习单位按季度向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另一次性申请每人全年2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保费补贴。
三、见习人员管理按照《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执行。
四、注意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报名成功的,将无法参加本次就业见习。报名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见习咨询电话:18636245610
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高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0日
标签: 阳高县 见习 招募 人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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