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公告

招聘人数:若干人

报名时间:8月5日起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陆宁夏公共招聘网注册报名,网上打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网络报名表》,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创中心409室进行资格审核。

考核方式:实习单位网上考勤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招募工作现已开始,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42号)文件精神,现就彭阳县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习对象和实习岗位

实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3届、2024届)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到基层实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道之日算起。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乡村振兴、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时间为1年(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二、工资待遇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900元。实习期间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岗不满3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岗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实施部门及选派

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采取实习单位网上发布实习岗位需求信息、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创中心)网上派遣、实习单位网上考勤的模式进行。

四、组织实施

(一)注册登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有高校毕业生实习需求且以前没有注册登记的,于7月17日前携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创中心409室进行申请,申请后,在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注册用户。

(二)发布岗位。7月26日前,机关事业单位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发布实习岗位需求信息。

(三)岗位审核。7月29日起县就创中心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发布实习岗位信息进行审核。

(四)组织报名。8月5日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高校毕业生,登陆宁夏公共招聘网注册报名,网上打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网络报名表》,于8月31日前携带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创中心409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派遣手续。

(五)实习派遣。9月1日起,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到岗实习,9月底前,完成派遣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

五、实习管理

(一)实习单位要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实习工作,尽量兼顾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和职业倾向,安排适宜岗位进行实习,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实习增长才干、得到锻炼。

(二)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字〔2021〕15号)要求,高校毕业生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填写书面实习鉴定意见。实习期间中断实习的,要向实习单位如实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离开实习单位后基本生活补贴随即停发。

(三)高校毕业生只能在一个单位参加实习,对隐瞒实情、多处实习、多头领取基本生活补贴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取消其实习资格。

(四)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请假处理个人事务,必须填写请销假登记表,经实习单位同意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严格控制事假天数,事假当月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5个工作日的停发当月基本生活补贴;病假当月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以内的发放全额基本生活补贴,超过7个工作日的,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当月基本生活补贴,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实习期间凡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事假超过1个月、病假超过2个月,终止实习。

(五)高校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资格审核致使首月到岗实习少于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超过10个工作日的,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当月基本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因自主就业或身体状况等情况终止实习的,致使当月在岗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不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超过10个工作日的,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当月基本生活补贴。

(六)实习期间,实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就业合同的,应立即上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停发基本生活补贴,对违反规定的实习单位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高校毕业生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申报时须持实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每年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2024年9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2025年按实际在岗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提供的缴费凭证核发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杨静平联系电话:0954—7012079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

标签: 彭阳县 实习 事业单位 毕业生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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