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于2022年5月30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第17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坪地街道惠华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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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于2022年5月30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第17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坪地街道惠华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

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坪地

坪地街道惠华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

45104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8700 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1356平方米的文体设施用地、2710平方米公园绿地和616平方米水域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9284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龙岗区坪地街道惠华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附件:附图:龙岗区坪地街道惠华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jpg

标签: 龙岗区 计划 单元 补充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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