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考核方式:测试与考察相结合,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征兵业务常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能力素质。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上级关于征兵办常态化运行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湄潭县征兵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名,常态化负责县征兵办相关工作。为做好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湄潭县机关事务中心事业人员2人(负责县征兵办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坚持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要主动回避,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本县的镇(街道)、县直部门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军事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较强的军事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教育管理能力;
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年龄条件、职位要求,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9日;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在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新聘用到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后在镇(街道)服务未满3年的,调动后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4.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5.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县委管理的干部;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调动的。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公开选调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与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行政中心A区二楼205室);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提交资料:
(1)《湄潭县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查同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单位以及军队表彰证书或文件,年度考核优秀证明材料(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报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全过程,任意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测试
测试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笔试,直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的,进行笔试,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征兵业务常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00分。
按照择优的原则,本次笔试实行加分。
(1)获得国家、省(部)、市(厅)、县(处)级和军队表彰的实行加分,分别为国家级5分、省(部)级3分、市(厅)级2分、县(处)级1分,在军队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事项获得多次表彰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得一个年度加1分;
以上两项累计加分总的不超过1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能力素质,分值为100分。
3.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与选调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列入跟岗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跟岗学习
确定为跟岗学习人员到县征兵办公室跟岗学习1个月。跟岗学习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学习期满,结合学习期间表现,经县征兵办公室研究并报县委办审核,符合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跟岗学习期间不合格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机关事务中心 郑影15121271230
县征兵办公室 张耀18786257088 28031385
2. 湄潭县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标签: 湄潭县 选调 事业单位 事务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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