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商务局关于选聘南宁市商贸流通行业综合监管考评服务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招聘人数:若干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18:00止

报名方式:提交书面材料至南宁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1310室,电话:0771-5539239,邮箱:s5523806@163.com)

考核方式:我局组织内部评审小组对编制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项目服务商;如评分相同时,则选取报价低者。评选结果将提交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局官网公告最终结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南宁市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管理、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加快南宁市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市商务局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政策和指导精神,现开展南宁市商贸流通行业综合监管考评工作,拟公开选聘南宁市商贸流通行业综合监管考评项目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选聘单位(委托方):南宁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商贸流通行业综合监管考评服务

(三)费用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2024年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主体名录,对列入市垃圾分类考评主体名录的2223个商贸流通行业考评对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垃圾分类考评工作。按季度开展现场检查考评工作,每半年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考评工作,全年完成全覆盖检查考评2次。

(二)垃圾分类考评:根据《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推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考评,具体实施要求见2024年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评估细则、2024年南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评估评估细则。

(三)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安全设施和管理、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器、自建房安全等情况检查。

(四)制作和发放垃圾分类标识、宣传海报、公示牌等宣传物料。

(五)建立市、区两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每季度形成考评情况通报,每季度提供督导检查相关材料,每半年形成一篇工作报告。

三、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

(二)具备相应的人才资源;

(三)单位依法经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五、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单位简介;既往开展项目服务案例;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二)项目报价表;

(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四)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五)项目工作方案。

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须塑印成册、一式三份。

六、评选方法

我局组织内部评审小组对编制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项目服务商;如评分相同时,则选取报价低者。评选结果将提交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局官网公告最终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提交书面材料至南宁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1310室,电话:0771-5539239,邮箱:s5523806@163.com),逾期递交材料的,视为无效;

(三)各意向单位应如实提供真实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我局有权撤销其报名资格;

(四)我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选聘结果将在南宁市商务局网站公示。

2024年7月8日

标签: #南宁市 #选聘 #考评 #服务项目 #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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