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选拔役前教育教练员的公告

石首市公开选拔7名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教练员,要求优秀民兵教练员、退役本科大学生士兵、服役满12年以上转业安置(待安置)军士参与选拔。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书面申请、基层乡镇推荐、军地联合考核面试、岗前教育培训五个步骤进行。报名人员需满足相关基本条件,不得有刑事处分、纪律处分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报名材料包括申请表、推荐表、照片和退役证复印件,截止日期为1月31日。选拔期间,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化及时报告。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高标准开展预定新兵役前教育,精准遴选优秀应征青年参军入伍,根据我市2024年上半年征兵工作计划,现对役前教育教练员进行公开选拔,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拔人数

役前教育教练员7名。

二、选拔要求

(一)选拔范围

优秀民兵教练员、退役本科大学生士兵、服役满12年以上转业安置(待安置)军士。

(二)基本条件

1.年龄介于20-40周岁,个别从事管理或与军事工作有关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2.身心健康,符合基干民兵身体条件;

3.军政素质过硬,具备一定的教学组训能力;

4.熟悉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征兵业务知识;

5.善于观察和归纳预定新兵思想、心理和身体情况,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能够有效协助兵役机关遴选优秀青年、防范舆论、排查退兵隐患。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书面申请、基层乡镇推荐、军地联合考核面试、岗前教育培训五个步骤进行,报名人员于1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市征兵办公室。

1.《石首市公开选拔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教练员申请表》2份、《石首市公开选拔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教练员推荐表》2份(所在单位或村居、乡镇武装部加盖公章)、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

2.退役证复印件2份(待安置军士提供军士证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一)受过刑事处分、纪律处分(解除党政纪处分影响期的除外)的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

(二)参加选拔人员在整个选拔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报告市征兵办公室。

联系人:王嘉晨

电话:0716-8135176;19171863621

附件:

1.石首市公开选拔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教练员申请表

2.石首市公开选拔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教练员推荐表

石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石首市公开选拔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教练员申请表

附件2:石首市公开选拔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教练员推荐表

标签: 石首市 公开选拔 教练员 兵役 预定 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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